2018年9月,,國務院部署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diào)查(以下簡稱“三調(diào)”),,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shù)據(jù)。桂林市按照國家,、自治區(qū)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扎實開展“三調(diào)”工作,,共投入調(diào)查人員390多人,歷時三年,,形成了172.1萬個調(diào)查圖斑數(shù)據(jù),,全面查清了全市國土利用狀況。此次調(diào)查全面采用優(yōu)于1米分辨率的衛(wèi)星遙感影像制作調(diào)查底圖,,廣泛應用基于空間分析,、疊加分析、緩沖區(qū)分析等地理信息系統(tǒng)技術(shù)以及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云計算,、無人機、衛(wèi)星導航定位等新技術(shù),運用“互聯(lián)網(wǎng)+調(diào)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zhì)量管控,。成果通過了上級抽查評估,調(diào)查數(shù)據(jù)真實,、準確,、可靠。
現(xiàn)將全市及市本級五城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公布如下:
一,、全市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一)耕地189504.99公頃(2842574.85畝),。其中,水田156182.54公頃(2342738.10畝),,占82.42%;水澆地889.26公頃(13338.90畝),,占0.47%;旱地32433.19公頃(486497.85畝),占17.11%,。全州縣,、臨桂區(qū)等2個縣區(qū)耕地面積較大,占全市耕地的39.0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6020.03公頃(1890300.45畝),,占全市耕地的66.5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718.68公頃(355780.2畝),占12.5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264.99公頃(243974.85畝),,占8.5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970.25公頃(104553.75畝),,占3.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531.04公頃(247965.6畝),占8.72%,。
(二)園地350073.18公頃(5251097.70畝),。其中,果園306192.40公頃(4592886.00畝),,占87.47%;茶園677.58公頃(10163.70畝),占0.19%;其他園地43203.20公頃(648048.00畝),,占12.34%,。平樂縣和荔浦市的園地面積較大,占全市園地的27.51%,。
(三)林地1965131.75公頃(29476976.25畝),。其中,喬木林地1364487.64公頃(20467314.60畝),,占69.43%;竹林地152993.70公頃(2294905.50畝),,占7.79%;灌木林地336152.09公頃(5042281.35畝),占17.11%;其他林地111498.32公頃(1672474.80畝),,占5.67%,。全州縣、永??h2個縣林地面積較大,,占全市林地的25.27%,。
(四)草地40116.89公頃(601753.35畝),。其中,,天然牧草地2798.04公頃(41970.60畝),占6.97%;人工牧草地223.32公頃(3349.80畝),,占0.56%;其他草地37095.53公頃(556432.95畝),,占92.47%,。草地主要分布在龍勝各族自治縣、全州縣等2個縣,,占全市草地的36.18%,。
(五)濕地3637.46公頃(54561.90畝)。濕地是“三調(diào)”新增的一級地類,,分布在桂林市的有沼澤草地,、內(nèi)陸灘涂2個二級地類。其中,,沼澤草地58.36公頃(875.40畝),,占1.60%;內(nèi)陸灘涂3579.10公頃(53686.50畝),占98.40%,。濕地主要分布在全州縣,、陽朔縣等2個縣,占全市濕地的34.68%,。
(六)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102912.67公頃(1543690.05畝),。其中,城市用地9784.32公頃(146764.80畝),,占9.51%;建制鎮(zhèn)用地14882.02公頃(223230.30畝),,占14.46%;村莊用地70864.67公頃(1062970.05畝),占68.86%;采礦用地5190.50公頃(77857.50畝),,占5.04%;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191.16公頃(32867.40畝),,占2.13%。
(七)交通運輸用地29560.93公頃(443413.95畝),。其中,,鐵路用地2069.70公頃(31045.50畝),占7.00%;公路用地13647.51公頃(204712.65畝),,占46.17%;農(nóng)村道路13400.47公頃(201007.05畝),,占45.33%;機場用地416.59公頃(6248.85畝),占1.41%;港口碼頭用地22.78公頃(341.70畝),,占0.08%;管道運輸用地3.88公頃(58.20畝),,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7650.05公頃(1014750.75畝)。其中,,河流水面33044.62公頃(495669.30畝),,占48.85%;水庫水面12801.50公頃(192022.50畝),占18.92%;坑塘水面14757.98公頃(221369.70畝),,占21.82%;溝渠6320.36公頃(94805.40畝),,占9.34%;水工建筑用地725.59公頃(10883.85畝),占1.07%,。
二,、桂林市本級五城區(qū)(秀峰區(qū)、疊彩區(qū),、象山區(qū),、七星區(qū)、雁山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一)秀峰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1.耕地394.54公頃(5918.10畝),。其中,,水田340.01公頃(5100.15畝),占86.18%;水澆地23.68公頃(355.20畝),,占6.00%;旱地30.85公頃(462.75畝),,占7.8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1.79公頃(5426.85畝),,占秀峰區(qū)耕地的91.7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6.96公頃(254.40畝),,占4.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29公頃(229.35畝),占3.8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44公頃(6.60畝),,占0.1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6公頃(0.90畝),,占0.02%。
2.園地34.79公頃(521.85畝),。其中,,果園23.97公頃(359.55畝),占68.90%;其他園地10.82公頃(162.30畝),,占31.10%,。
3.林地1722.99公頃(25844.85畝)。其中,,喬木林地262.42公頃(3936.30畝),占15.23%;竹林地0.25公頃(3.75畝),,占0.01%;灌木林地1374.53公頃(20617.95畝),,占79.78%;其他林地85.79公頃(1286.85畝),占4.98%,。
4.草地62.58公頃(938.70畝),。分布在秀峰區(qū)只有其他草地1個二級地類。其他草地62.58公頃(938.70畝),占100.00%,。
5.濕地0.33公頃(4.95畝),。分布在秀峰區(qū)只有內(nèi)陸灘涂1個二級地類。內(nèi)陸灘涂0.33公頃(4.95畝),,占100.00%,。
6.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1636.15公頃(24542.25畝)。其中,,城市用地1302.98公頃(19544.70畝),,占79.64%;建制鎮(zhèn)用地8.32公頃(124.80畝),占0.51%;村莊用地191.18公頃(2867.70畝),,占11.68%;采礦用地22.53公頃(337.95畝),,占1.38%;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11.14公頃(1667.10畝),占6.79%,。
7.交通運輸用地112.16公頃(1682.40畝),。其中,鐵路用地30.43公頃(456.45畝),,占27.13%;公路用地55.58公頃(833.70畝),,占49.56%;農(nóng)村道路26.15公頃(392.25畝),占23.31%,。
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50.75公頃(5261.25畝),。其中,河流水面128.24公頃(1923.60畝),,占36.56%;坑塘水面192.20公頃(2883.00畝),,占54.80%;溝渠28.21公頃(423.15畝),占8.04%;水工建筑用地2.10公頃(31.50畝),,占0.60%,。
(二)疊彩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1.耕地808.81公頃(12132.15畝)。其中,,水田448.64公頃(6729.60畝),,占55.47%;水澆地95.36公頃(1430.40畝),占11.79%;旱地264.81公頃(3972.15畝),,占32.7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96.69公頃(10450.35畝),占疊彩區(qū)耕地的86.13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9.70公頃(1345.50畝),,占11.09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11公頃(331.65畝),,占2.73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29公頃(4.35畝),占0.03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2公頃(0.30畝),,占0.002%,。
2.園地467.86公頃(7017.90畝),。其中,果園227.83公頃(3417.45畝),,占48.70%;茶園6.08公頃(91.20畝),,占1.30%;其他園地233.95公頃(3509.25畝),占50.00%,。
3.林地1327.11公頃(19906.65畝),。其中,喬木林地1055.55公頃(15833.25畝),,占79.54%;竹林地2.56公頃(38.40畝),,占0.19%;灌木林地163.54公頃(2453.10畝),占12.32%;其他林地105.46公頃(1581.90畝),,占7.95%,。
4.草地65.32公頃(979.80畝)。分布在疊彩區(qū)只有其他草地1個二級地類,。其他草地65.32公頃(979.80畝),,占100.00%。
5.濕地7.11公頃(106.65畝),。分布在疊彩區(qū)只有內(nèi)陸灘涂1個二級地類,。內(nèi)陸灘涂0.33公頃(106.65畝),占100.00%,。
6.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2005.17公頃(30077.55畝),。其中,城市用地851.17公頃(12767.55畝),,占42.45%;建制鎮(zhèn)用地1.04公頃(15.60畝),,占0.05%;村莊用地1065.61公頃(15984.15畝),占53.15%;采礦用地1.85公頃(27.75畝),,占0.09%;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85.50公頃(1282.50畝),,占4.26%。
7.交通運輸用地184.76公頃(2771.40畝),。其中,,鐵路用地48.59公頃(728.85畝),占26.30%;公路用地83.41公頃(1251.15畝),,占45.14%;農(nóng)村道路52.76公頃(791.40畝),,占28.56%。
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79.92公頃(4198.80畝),。其中,,河流水面179.11公頃(2686.65畝),占63.99%;坑塘水面64.58公頃(968.70畝),,占23.07%;溝渠34.71公頃(520.65畝),,占12.40%;水工建筑用地1.52公頃(22.80畝),占0.54%,。
(三)象山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1.耕地1328.37公頃(19925.55畝),。其中,水田949.39公頃(14240.85畝),,占71.47%;水澆地11.21公頃(168.15畝),,占0.84%;旱地367.77公頃(5516.55畝),占27.6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32.40公頃(18486.00畝),,占象山區(qū)耕地的92.7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8.10公頃(1321.50畝),占6.6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63公頃(69.45畝),,占0.3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公頃(33.00畝),,占0.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4公頃(15.60畝),占0.08%,。
2.園地229.12公頃(3436.80畝),。其中,果園217.96公頃(3269.40畝),,占95.13%;其他園地11.16公頃(167.40畝),,占4.87%。
3.林地3086.69公頃(46300.35畝),。其中,,喬木林地884.37公頃(13265.55畝),占28.65%;竹林地6.49公頃(97.35畝),,占0.21%;灌木林地2088.01公頃(31320.15畝),,占67.65%;其他林地107.82公頃(1617.30畝),占3.49%,。
4.草地260.32公頃(3904.80畝),。分布在象山區(qū)只有其他草地1個二級地類。其他草地260.32公頃(3904.80畝),,占100.00%,。
5.濕地5.41公頃(81.15畝)。分布在象山區(qū)只有內(nèi)陸灘涂1個二級地類,。內(nèi)陸灘涂5.41公頃(81.15畝),,占100.00%。
6.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3182.87公頃(47743.05畝),。其中,,城市用地1818.62公頃(27279.30畝),占57.14%;建制鎮(zhèn)用地0.70公頃(10.50畝),,占0.02%;村莊用地802.55公頃(12038.25畝),,占25.22%;采礦用地69.85公頃(1047.75畝),,占2.19%;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491.15公頃(7367.25畝),占15.43%,。
7.交通運輸用地213.56公頃(3203.40畝),。其中,鐵路用地49.84公頃(747.60畝),,占23.33%;公路用地89.43公頃(1341.45畝),,占41.88%;農(nóng)村道路73.27公頃(1099.05畝),占34.31%;港口碼頭用地1.02公頃(15.30畝),,占0.48%,。
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15.72公頃(9235.80畝)。其中,,河流水面108.19公頃(1622.85畝),,占17.57%;坑塘水面431.24公頃(6468.60畝),占70.04%;溝渠74.21公頃(1113.15畝),,占12.05%;水工建筑用地2.08公頃(31.20畝),,占0.34%。
(四)七星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1.耕地627.11公頃(9406.65畝),。其中,,水田327.19公頃(4907.85畝),占52.18%;水澆地135.23公頃(2028.45畝),,占21.56%;旱地164.69公頃(2470.35畝),,占26.2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72.22公頃(8583.30畝),,占七星區(qū)耕地的91.2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2.01公頃(780.15畝),,占8.2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64公頃(39.60畝),占0.4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11公頃(1.65畝),,占0.0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3公頃(1.95畝),,占0.02%。
2.園地168.42公頃(2526.30畝),。其中,,果園85.55公頃(1283.25畝),占50.79%;茶園16.99公頃(254.85畝),,占10.09%;其他園地65.88公頃(988.20畝),,占39.12%。
3.林地2057.19公頃(30857.85畝),。其中,,喬木林地608.47公頃(9127.05畝),占29.58%;竹林地9.95公頃(149.25畝),,占0.48%;灌木林地1392.90公頃(20893.50畝),,占67.71%;其他林地45.87公頃(688.05畝),,占2.23%。
4.草地156.58公頃(2348.70畝),。分布在七星區(qū)只有其他草地1個二級地類,。其他草地156.58公頃(2348.70畝),占100.00%,。
5.濕地9.58公頃(143.70畝)。分布在七星區(qū)只有內(nèi)陸灘涂1個二級地類,。內(nèi)陸灘涂9.58公頃(143.70畝),,占100.00%。
6.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3377.01公頃(50655.15畝),。其中,,城市用地1941.64公頃(29124.60畝),占57.49%;建制鎮(zhèn)用地26.60公頃(399.00畝),,占0.79%;村莊用地1243.04公頃(18645.60畝),,占36.81%;采礦用地24.24公頃(363.60畝),占0.72%;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41.49公頃(2122.35畝),,占4.19%,。
7.交通運輸用地138.41公頃(2076.15畝)。其中,,鐵路用地2.06公頃(30.90畝),,占1.49%;公路用地96.42公頃(1446.30畝),占69.66%;農(nóng)村道路39.93公頃(598.95畝),,占28.85%,。
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12.43公頃(7686.45畝)。其中,,河流水面155.42公頃(2331.30畝),,占30.33%;坑塘水面315.06公頃(4725.90畝),占61.48%;溝渠35.36公頃(530.40畝),,占6.90%;水工建筑用地6.59公頃(98.85畝),,占1.29%。
(五)雁山區(qū)主要地類數(shù)據(jù)
1.耕地4654.41公頃(69816.15畝),。其中,,水田3322.20公頃(49833.00畝),占71.38%;水澆地83.03公頃(1245.45畝),,占1.78%;旱地1249.18公頃(18737.70畝),,占26.8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309.38公頃(64640.70畝),,占雁山區(qū)耕地的92.5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7.59公頃(4313.85畝),,占6.1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27公頃(799.05畝),,占1.1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9公頃(47.85畝),占0.0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98公頃(14.70畝),,占0.02%,。
2.園地4101.86公頃(61527.90畝)。其中,,果園3765.48公頃(56482.20畝),,占91.80%;其他園地336.38公頃(5045.70畝),占8.20%,。
3.林地14387.38公頃(215810.70畝),。其中,喬木林地2430.59公頃(36458.85畝),,占16.90%;竹林地138.03公頃(2070.45畝),,占0.96%;灌木林地11156.46公頃(167346.90畝),占77.54%;其他林地662.30公頃(9934.50畝),,占4.60%,。
4.草地812.64公頃(12189.60畝)。分布在雁山區(qū)只有其他草地1個二級地類,。其他草地812.64公頃(12189.60畝),,占100.00%。
5.濕地108.44公頃(1626.60畝),。分布在雁山區(qū)只有內(nèi)陸灘涂1個二級地類,。內(nèi)陸灘涂108.44公頃(1626.60畝),占100.00%,。
6.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2996.33公頃(44944.95畝),。其中,城市用地31.25公頃(468.75畝),,占1.04%;建制鎮(zhèn)用地1018.45公頃(15276.75畝),,占33.99%;村莊用地1324.03公頃(19860.45畝),占44.19%;采礦用地31.77公頃(476.55畝),,占1.06%;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90.83公頃(8862.45畝),,占19.72%。
7.交通運輸用地696.70公頃(10450.50畝),。其中,,鐵路用地12.56公頃(188.40畝),占1.80%;公路用地431.31公頃(6469.65畝),,占61.91%;農(nóng)村道路251.66公頃(3774.90畝),,占36.12%;港口碼頭用地1.17公頃(17.55畝),占0.17%。
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202.03公頃(33030.45畝),。其中,,河流水面484.72公頃(7270.80畝),占22.01%;水庫水面127.37公頃(1910.55畝),,占5.78%;坑塘水面1404.57公頃(21068.55畝),,占63.79%;溝渠182.84公頃(2742.60畝),占8.30%;水工建筑用地2.53公頃(37.95畝),,占0.12%,。
“三調(diào)”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diào)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gòu)改革后統(tǒng)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diào)查,?!叭{(diào)”數(shù)據(jù)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市土地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園,、林地的突出問題,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節(jié)約集約用地問題處置仍需加大力度,。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nóng)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zhuǎn)為其他農(nóng)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guī)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guī)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要堅持節(jié)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guī)模,提高土地開發(fā)利用效率,。繼續(xù)推動城鄉(xiāng)存量建設用地開發(fā)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zhèn)低效用地再開發(fā)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jié)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jié)地模式,。
“三調(diào)”成果是制定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重大戰(zhàn)略規(guī)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jù),。下一步,,我市將強化成果運用助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積極推動“三調(diào)”成果在各部門間的共享應用,,為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有力的基礎數(shù)據(jù)支撐,。同時,認真組織實施年度國土變更調(diào)查及各類專項調(diào)查,持續(xù)做好“三調(diào)”成果的維護和更新,,保障調(diào)查數(shù)據(jù)的安全性,、現(xiàn)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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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第三次國土調(diào)查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
桂林市自然資源局
?????桂林市統(tǒng)計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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