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王松云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任命趙顯照為桂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鄭鈞洪的桂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二)
決定任命劉旭濤為桂林市民政局局長;
決定任命韓覓為桂林市司法局局長;
決定任命黃峰為桂林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決定任命粟皎敏為桂林市農業(yè)農村局局長;
決定任命程文華(女)為桂林市審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肖必忠的桂林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王松云的桂林市農業(yè)農村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王飚的桂林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羅靜(女)的桂林市醫(y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三)
免去韓覓的桂林市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胡迅的桂林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
任命宿健慧(女)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粟開儉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韋新華為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張德生的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五)
免去陶建立的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郭丹梅(女)的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