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批復名稱 | 申請單位 | 項目地址 | 審批 文號 | 審批 結果 | 審批時間 | 有效期 |
1 | 桂林市行政審批局關于《興安縣光華鋪風電場工程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國家電投集團廣西興安風電有限公司 | 桂林市興安縣興安鎮(zhèn)一帶的山包及丘陵區(qū)域 | 市審批環(huán)評許可〔2023〕34號 | 同意 | 2023年10月9日 | 2099年12月31日 |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