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桂林市財政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桂林市臨桂區(qū)公園北路8號金融大廈局辦公室,,郵編:541000,,電話:2823963)。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一)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
2021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qū)、桂林市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把政務公開作為建設“陽光財政”的重要工作來抓,,強化組織領導。
一是繼續(xù)加強組織建設力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研究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并負責組織,、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認真規(guī)劃部署,,專題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明確公開內容和程序,不斷豐富和規(guī)范政務公開形式,、健全政務公開配套制度,。2021年,按照市政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根據(jù)《桂林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暫行管理辦法》,,我局不斷規(guī)范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及時,、安全,。
三是編制全面、完整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在我局門戶網(wǎng)站上顯著位置設置專欄,并保證及時更新,,更新頻率不低于一年一次,。
四是認真做好本局的部門網(wǎng)站維護工作,確保本局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良好運行,。同時按要求及時更新本部門網(wǎng)站的信息,。
五是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21年,我局及時在本局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信息,,主要內容包括我局正式文件,、通知公告、財政信息,、行政審批,、政府采購、工作動態(tài)等,;在我局門戶網(wǎng)站設置相應版塊和欄目,,動態(tài)類欄目更新頻率保證不超過2周更新,其他欄目保證每年更新,;同時,,我局每個季度按時向政務服務中心、檔案管,、公共圖書館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順利開展。
(二)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桂林市本級預決算公開情況
(1)政府預決算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自治區(qū)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進一步推進預決算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辦發(fā)〔2016〕62號)文件精神,,桂林市本級2021年政府預算、2020年政府決算均在人大批復后20日內,,在本級預決算公開統(tǒng)一平臺上向社會公開,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一般公共預決算,、政府性基金預決算,、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決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三公”經(jīng)費預決算情況,,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zhí)行的情況和舉借債務的情況等。
(2)部門預算
除涉密部門外,,其余的桂林市本級預算部門均在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后的20日內及時公開本部門預算,,公開率達100%。
部門預算公開的內容包括部門主要職責及部門預算單位構成和包括本級,、所屬單位在內的匯總預算(涉密信息除外),。同時公開了財政撥款收支總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部門收支總表,、部門收入總表,、部門支出總表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等內容,。
2021年部門預算均已在桂林市本級預決算公開統(tǒng)一平臺及各部門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并保持隨時可查。
(3)部門決算
除涉密部門外,,其余的桂林市本級部門均在財政部門批復部門決算后的20日內在桂林市預決算公開平臺上及時公開本部門決算,公開率達100%,。公開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單位概況,。內容包括:本部門本單位職責、機構設置,、編制現(xiàn)狀,、人員構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情況,。二是2020年部門決算報表。內容包括: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三是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主要是對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政府采購支出情況,、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等進行說明,。
2.縣(區(qū))預決算公開情況
(1)以財政部門為主體的預決算公開情況
2021年度,我市17個縣(市,、區(qū))均按要求在各縣(市,、區(qū))預決算公開統(tǒng)一平臺(或專欄)公開了2021年政府總預算、2020年政府決算,。各縣區(qū)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均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2)以部門為主體的預決算公開情況
截至2021年底,,我市17個縣(市,、區(qū))非涉密單位全部公開了2021年部門預算、2020年部門決算,,公開內容符合相關要求,。
3.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情況
自2007年建立桂林市政府采購網(wǎng)以來,我局始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把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信息,,強化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明確工作職責,按規(guī)定時限通過政府采購網(wǎng)公開采購公告,、澄清變更,、上限價、中標,、成交公示等交易信息,,確保信息公開全面、及時,、準確,、無差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處罰 | 2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領導下,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我局的工作職責決定了政務公開的基礎信息量大,、動態(tài)信息雜,涉及各行各業(yè)各部門及社會公眾的信息多,。由于我局日常工作繁重,,對政務公開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造成一定影響,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渠道還不能完全滿足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對于政策解讀和存量信息公開的梳理需要繼續(xù)深入,尤其是一些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等重點公開的內容及公開渠道還需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政府信息公開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涵,,是社會公眾了解,、參與和監(jiān)督政府事務的重要途徑,必須長期堅持,。2021年,,我局將繼續(xù)圍繞財政中心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家,、自治區(qū)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加強制度機制建設,積極回應公眾期盼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重點公開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jīng)費信息,、政府采購信息等,確保權力在群眾的監(jiān)督下運行,。
二是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工作,。我局將繼續(xù)強化專人負責信息工作,明確工作職責,,以服務群眾為目的,,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提高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知曉率與透明度,。按照規(guī)定及時公布和更新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請公開的答復工作,。定期梳理信息公開內容,加強社會關注度高,、專業(yè)性強的重大決定的解讀服務工作,,整理政策存量信息,修正,、更新已公開的信息,,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是進一步豐富政務公開方式,。我局將堅持方便群眾知情,、便于群眾監(jiān)督的原則,繼續(xù)完善政務公開載體,、豐富政務公開形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局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